香港居民如在內地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災等),其他突發事故(例如:遇劫、遇襲等)或傷亡,當事人或其親屬應立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及尋求協助。內地報警電話為110,醫療救護電話為120(救護車出診需要支付相應費用,包括車費及搶救治療費),消防火警電話為119及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為122。
如需進一步協助,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辦)、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滬辦)或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武漢辦)。
有關辦事處的聯絡電話及地址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
24小時求助熱線:(852) 1868
傳真:(852) 2519 3536
地址:中國香港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9樓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北京辦事處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30分(內地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86 10) 6657 2880 內線 032
傳真:(86 10) 6657 2830
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內地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86 28) 8208 6660 內線 330
傳真:(86 28) 8208 6661
地址:中國四川省成都市紅星路三段1號國際金融中心二號辦公樓48樓(郵編:61002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內地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86 20) 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 20) 3877 0466
地址: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編:51061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內地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86 21) 6351 2233 內線 160
傳真:(86 21) 6351 9368
地址:中國上海市黃埔區西藏中路168號都市總部大樓21樓(郵編:20000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內地公眾假期除外)
電話:(86 27) 6560 7300 內線 7334
傳真:(86 27) 6560 7301
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568號新世界國貿大廈I座4303室(郵編:43002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此特別印製了《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提供協助的範圍。
當你身處內地時,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提供的協助:
如你丟失了身份證明文件,可為你簽發入境許可證以便返回香港。
如你遭遇嚴重意外或傷亡,可將情況通知你在港的親屬,並就有關的程序事宜提供諮詢意見。
應你的要求,聯絡你在港親友,請他們給予金錢上的援助。
收到內地執法機關有關你被拘留或逮捕的通知後,把情況轉告你在港的親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2001年起以行政安排的形式,在尊重雙方有關法律的基礎上與內地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就雙方居民非正常死亡及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被刑事檢控的個案作出相互通報。有關香港和內地相互通報機制的最新安排,可參閱此連結。
應你親友的要求,就你被拘留或逮捕的個案,向內地執法機關瞭解情況。
應你或你親友的要求,提供有關內地律師的資料。
提供其他有關的諮詢服務。
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夠提供的協助包括:
按照「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香港居民提供協助時,不能干涉內地的司法制度及行政運作。
不能袒護香港居民的違法行為,不能為香港居民開脫罪責。
不能協助香港居民在住院治療、羈押或服刑期間獲得比內地居民較佳的待遇。
不能代當事人支付酒店、律師、醫療及交通等的費用或其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