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

返回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為何選擇香港?

香港一直被多家國際機構評為最開放、自由和具競爭力的城市。香港擁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並與中國內地以至全球各地緊密連繫。憑藉雄厚的科研實力、世界級的大學,以及完備的知識產權保障制度,香港具備優越條件發展創新及科技。在國家全力支持下,香港正迅速發展為科技初創企業樞紐。政府與本地科研機構和各間大學為科技初創企業營造有利環境,並推出多項措施推動創科發展。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中推出多項進一步推動創科發展的措施,當中包括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加快輸入科技人才。

如何申請?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旨在透過快速處理安排,讓合資格的香港科技公司申請輸入海外和內地的科技人才來港從事研發工作。

申請程序

在香港的公司若從事人工智慧、生物科技、網絡安全、數據分析、金融科技、材料科學、機械人技術、5G通訊、數碼娛樂、綠色科技、集成電路設計、物聯網或微電子範疇的研發工作,並在香港擁有實質業務和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便符合資格向香港創新科技署申請「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的配額。獲發配額的公司可於12個月的配額有效期內為合資格的科技人才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工作簽證/進入許可。收到所有申請材料後,一般約需兩個星期便能完成審批。

審批準則

根據「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就業的科技人才如符合下列準則,有關申請可獲考慮批准:

1申請人沒有嚴重犯罪記錄,及無保安理由拒絕其申請;

2在遞交申請時,聘用公司已獲香港創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額;

3申請人獲聘用公司聘請在香港特區作全職僱員;

4申請人主要從事上述13個科技範疇的研發工作;

5申請人持有具特別認受性的大學所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簡稱「STEM」)學科學位。具特別認受性的大學是指「QS世界大學排名榜」、「倫敦時報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榜」和「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這三個世界大學排名榜內最新公佈與STEM相關的排名榜上首100間的大學。持有碩士或博士學位者無需工作經驗,而持有學士學位者則須具備最少一年在相關科技範疇的工作經驗。不符合上述的學歷要求,但在特定範疇上具備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或有相關經驗和成就的科技人才,可基於充分的理據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在此情況下的申請須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6申請人的薪酬應不低於香港特區類似職位現時的市場薪酬水準;

7申請人符合香港創新科技署發出的獲發配額通知書上就相關職位列明的特定條件;及

8聘用公司和申請人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

受養人及居留權

申請人也可以按現行受養人政策,申請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一同赴港。根據「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就業的人士,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

相關連結

點擊返回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