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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成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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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办)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内地成立的第四个办事处,旨在进一步促进香港特区与内地在经贸上的联系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集中在中国西部地区,包括四川省、重庆直辖市、陕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

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香港特区与华东和西南地区的交流及合作,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于2005-06年施政报告中公布计划在上海和成都增加设点。经国务院批准,驻成都办于2006年9月正式成立,当时的服务范围包括四川、陕西、贵州、湖南、云南及重庆六省市。随着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于2014年4月成立,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调整为四川、陕西、贵州、青海、重庆及西藏六省市自治区。自2023年7月1日起,驻成都办的服务范围调整为涵盖七个省市自治区包括四川、重庆、陕西、贵州、云南、西藏及青海。

角色

成立驻成都办的目的是促进香港特区与其服务范围的经济合作,加强商贸联系,协助内地企业往香港特区投资或透过香港特区进军世界,并对在其服务范围内经营业务的港商提供支援。驻成都办还会协助商界人士取得有关香港特区及其服务范围内的商贸资料,方便他们拓展业务。随着两地人民交往日趋频密,驻成都办也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向服务范围内的民众介绍香港的最新情况和发展,以加深他们对香港的认识和了解;在服务范围内与当地港人和团体保持紧密联系,为当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又设有入境事务组,为身处当地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

驻重庆联络处及驻陕西联络处

为加强和深化香港与重庆市和陕西省的联系和合作,特区政府分别于2012年1月及2017年4月在重庆市和西安市成立隶属于驻成都办的驻重庆联络处和驻陕西联络处。

职能

驻成都办负责促进香港特区与七省市自治区(四川、重庆、陕西、贵州、云南、西藏和青海)之间的经济及贸易联系和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具体职能如下∶

  • 经贸联系

  • 增进两地之间的了解

  • 推动合作

  • 协助推展工作项目

  • 提供意见

  • 支援香港企业

  • 促进投资

  • 吸引人才

  • 推广香港

  • 协助港人

  • 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服务

驻成都办设有以下组别:

招商引才专组/投资推广组 行政及公共关系组 经贸关系组 联络统筹组 入境事务组 驻重庆联络处 驻陕西联络处

驻成都办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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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 驻重庆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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